指導單位:
主辦單位:
承辦單位:
本徵曲活動由主辦單位於2007年12月在「佛光山全球資訊網」公告星雲大師詞庫之指定選詞範圍。凡參加本徵曲活動之作品需依據該選詞範圍之詩詞內容創作新曲調,每位參選者之作品數量不限,作曲家可於指定範圍內自由選定詩詞內容譜曲。
參選作品必得為新創作之樂曲,若已受委託創作,或曾經參賽獲獎,及有報酬之公開發表者均 不得參選。
甄選作品請附樂譜及試聽帶,樂譜以五線譜或簡譜為原則。
歌曲演唱之語言不限(可用普通話、閩南語、粵語、客家語、日語、韓語、泰語、馬來語、英語、西班牙語、葡萄牙語、德語、法語…及其他地方語言)。
*2008年1/ 1~15/ 4分別於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菲律賓、香港、泰國、日本、韓國、澳洲、美國、加拿大、巴西、南非、歐洲、台灣…全球五大洲各地逾廿餘個國家、地區舉行。
*所有參賽國得選出2首進入複審暨世界大決審。
*主辦單位擁有入圍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益。
* *各地初審選出之歌曲,受邀於2008年6月至馬來西亞、新加坡參加「2008年人間音緣 - 星雲大師佛教歌曲發表會」複賽及世界大決審演出。
* *各國自行安排參賽演唱者,主唱者必須於現場演唱,不得預錄主音僅於現場對嘴表演。
非2 *2008年指定選詞範圍之歌詞作品恕不受理。
1.初審:由各地徵曲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分。於2008年15/ 4前,推選2曲參加複、決賽。
2.複、決審:2008年6月於新、馬舉行,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分。
*評審相關經歷必須公告,與參賽者有關之親朋好友敬謝不敏。
*若評審結果差異性大,得由主辦單位向評審團提出討論。
(2)最佳作曲,入圍總決賽12名資格
(3)就參賽團體或表演個人「最具特色曲風」、「最具民族色彩」、「佛光傳唱」、「最佳舞台效果」、「最佳演唱」之整體表現選出3名。
(4)感謝狀
最佳作曲 頭等 (1名),獎盃一座,獎金US$3,000
凡獲本徵曲活動入選全球複、決賽之作品,主辦單位享有優先錄音、樂譜出版、首演及全部著作財產權之全權無償使用之權利。(由作者授權而非轉讓)
收件單位:佛光山文教基金會(妙力法師)
地 址:840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寺
電 話:07-6561921轉1120-1123
傳 真:07-6561573
E-mail:fgsastw7u@fgs.org.tw
寫明收件人、聯絡地址、電話,註明 「索取人間音緣─星雲大師佛教歌曲發表會詞庫」 郵寄或親自到佛光山各道場索取。(道場地址)